對人的稱呼叫人稱。有對多數人一起的稱呼,有對一個人單獨的稱呼。對單獨一個人的稱呼,就叫做單人稱。
單人稱還有專指的單人稱,和泛指的單人稱兩種區別。專指的單人稱,簡單叫做專稱,是對某一個特定的人的稱呼。例如:「孫叔敖小時候,就是一個心地善良的孩子。」句中的「孫叔敖」;「林義烈寫了一篇名叫『作文裏的單人稱』的作文。」句中的「林義烈」,都是專稱。這種稱呼專門代表某一個特定的人,除了這個人以外,別人都不能用這個稱呼來代表。就是用了,也沒有什麼意義。
泛指的單人稱,也是對一個人的稱呼,但是不特別限定指那一個人。例如:「媽媽是我們的恩人。」句中的「媽媽」,不專門代表那一個媽媽。凡是一個具備「生養有孩子」這個條件的女人,不管是誰的――你的、我的、他的,都可以叫做媽媽。所以「媽媽」是泛指的單人稱。這種稱呼,因為是許多人都通用的,所以又叫做通稱。
專稱和通稱這兩種單人稱,都是我們在作文裏面,經常要使用的。
專稱專門指某一個人,像我們的名字。叫一個名字有一個人答「有」,很清楚,容易懂。
通稱不專門指某一個人,像「老師」。在學校裏教書的每一個人,都叫做老師,沒有說清楚就不容易明白。
通常,專指的單人稱,是連名帶姓一起叫的。在長輩叫下輩的時候,當然很適合;平輩之間相稱,也沒有什麼關係。但是在晚輩對上輩時,這種稱呼就顯得我們缺乏教養。所以就發明了一些「尊敬」的稱呼,加在名字或姓的底下,像「先生」。它也是一種通稱,凡是男人都可以這樣稱呼。不過,如果加在某一個名字的下面,它就變成了專稱,像「林義烈先生」、「孫叔敖先生」。
有時候,我們不寫「林義烈先生」,只寫「林先生」或「先生」,這個「林先生」或「先生,在這裏也算是一個專稱了,專門代表那個名字叫做「林義烈」的男人。所以,在通稱上加上姓或名字,可以使通稱變成專稱。如:陳思培先生、張老師、何媽媽、吳姊姊等是。
作文裏頭,有很多時候,卻把這些稱呼上面的名字或姓也省掉了,光用一個通稱來代表專稱。例如國小國語課本第七冊第一課,第三段的後一句:「媽媽問他為什麼哭。」中的「媽媽」,就是一個用通稱代替專稱的地方。它原本的正確稱呼,應該是「孫叔敖的媽媽」,或「他的媽媽」,專門指孫叔敖的媽媽這個特定的人。這是作文裏「簡潔」的重要手法。就是只要表達得清楚,不要嚕嗦的長詞句。現在這個方法,已經變成了一種常軌,是作文裏應用的技巧之一。
寫到這裏,我想起學校裏,有許多小朋友,不明白這個道理,稱呼自己的級任導師時,也叫出姓,甚至有的連名帶姓的「林義烈老師」就叫出來了。這不但很不禮貌,也不合我們「尊敬」長輩的習慣;在作文裏,更是有「畫蛇添足J的毛病。假如「林義烈老師」是四年級四班的級任導師,那麼四年四班的全體同學,都應該稱「林義烈老師」為「老師」,省掉名字「林義烈」三個字,也不必叫成「林老師」,添上一個姓。因為四年四班的級任導師只有一位,正如同你的爸爸、媽媽只有一位一樣。叫爸爸代表你的爸爸,叫媽媽代表你的媽媽,叫老師也代表了你的「林老師」或「林義烈老師」。叫其他的老師,加上他們的姓來區別,就像你叫隔壁的何媽媽、郭媽媽一樣,用來表示不是你自己的媽媽。如果你稱呼自己的級任導師也要加姓,那就像你自己的爸爸、媽媽,也要加姓成「林爸爸」、「林媽媽」一樣的可笑了。
刊「作文月刊」第27期09-12頁
by 甲多先生 @ 1979.02.01 臺灣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