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清了作文題目,主旨決定了,材料也蒐集好了,接著要考慮的問題是,怎樣來安排這些材料。安排材料的計畫,就是大綱。
大綱的擬定有繁有簡,跟許多寫作的因素有關,像:文章的長度、材料的多寡及性質、寫作的時間限制、作文的熟練程度等等。文章長一點,段落就該多,大綱勢必要稍微詳細些。材料少、性質相近,大綱可以歸併,定起來也就簡單了。如果時間不限,能夠從容的構思;或者作這一篇文章還不太熟練,為了避免下筆之後感覺艱澀,擬定大綱就非得詳盡不可。反之,則不妨從略。
大綱和分段有密切的關係。通常一篇文章的「段落大意」,也就是該篇作文的大綱。只不過大綱是在作文成篇之前的產物;而段落大意卻是作文完成以後才有的。所以大綱比段落大意有更大的伸縮性。一個大綱可以因為材料太多,再細分成兩段或幾段;同時也可能因為材料不夠,將兩個或幾個大綱的內容,集中寫成一段。
理想的大綱,是能夠跟段落配合的;也就是說一個大綱,就寫成一段。這樣兼顧了形式和內容,對我們初學也最方便容易。
練習擬定大綱,要由簡入繁。簡的意思不僅是少,就是條數少;也意謂大綱的內容不必太繁複。因為剛開始學習,思慮總有不夠細密之處,如果要求自己太多,反而容易造成顧此失彼的錯失。一般說起來,擬定大綱時,不但要注意每一條大綱的意思,而且要同時照應到題目、主旨以及段跟段之間的聯絡,所以要面面俱到,不要鑽牛角尖,走死胡同。
根據這個原則,古人所說的「起、承、轉、合」四段章法,以及近人所提的「頭、身、尾」三段章法,都可以作為我們擬定大綱的參考。三段章法尤其是我們常常用來救急的。像:記敘文當中記事情的,可以分成原因、經過、結果三段。記物件的可以有頭、中、尾三段,或分成整體、部分、感想三方面來介紹。記景物的可以分遠、中、近景,或近、中、遠景三層來描繪。記人物的可以先寫外表、再說內在,最後綜合發表感想。遊記則有出發、中途、目的地三段可分。
在論說文方面,緒論、本論、結論,主張、理由、結論,情、理、法,都是三段式的大綱。在抒情文方面,三段式的分配有:緣起、正文、結束,興起感情、發抒感情、餘味,現在、過去、未來等各種方法。
以上所說的,或者偏於抽象。實際運用時,應配合各種寫作需要,加以具體化。這樣的大綱,對我們的作文才能成為有效的助力。
細說作文之十六,原刊「青年日報」國中學生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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