把「作文」拿掉課堂、作業、補習、考試等暫時性的外衣之後,「作文」也就是文學了。可以這麼說,日常生活裡,不是為了課堂作業、或準備考試的需求而作的作文,都算是文學的寫作;有時候,甚至連課堂的習作,也可以算在文學作品之列。
臺北市立建國中學國文科,從民國80年度起,於每學年度開始的那個暑假,結合「紅樓文學獎」的得獎作品,出版「建中年度文選」,就是把課堂作文,直接提升成為文學作品的最佳典範,迄今30年,沒有間斷。
這就是說,作文即是文學;同學在學習作文的階段,不可隨便輕忽每次的寫作機會,不僅因為它是國文老師精心設計,用來增強或彌補你某些能力的方劑,同時也是你深入文學領域、大步提升人文素養的絕佳途徑。
文學也從來沒有離開過作文,請看,用來教我們作文,培養我們欣賞和創作能力的國文課本,哪一篇範文不是文學創作?又有哪一篇,不是絕佳的作文?拿到建中國文科的「年度文選」編輯檯上,哪一篇不會受到編輯老師的青睞?
除了課堂習作的作文,家庭作業的作文,以及模擬考卷上的作文以外,其他課內課外的寫作,更是所謂文學的範疇。
眾所皆知,文學是藝術的一門,與表演、烹飪、媒體、視覺等同列。文學又有詩歌、散文、小說、劇本等的區別。學校的國文課本裡,上述所有的文學類別都齊備,目的就是先讓我們欣賞,接著模仿,然後讓文學在不知不覺中,進入我們的生活,甚至陪我們度過一生。
民國79學度以後,就讀建中的學生比較有幸,因為不只他們的課堂作文,有機會被選入「建中年度文選」成為文學作品,他們還可以參加「紅樓文學獎」的徵選活動,直接登入真正的文學殿堂。建中「紅樓文學獎」的徵選範圍,也大部分與前述的文學類別相符。
我們一般的同學,也許無緣、或許無力參與類似上述的活動,但是我們的文學寫作之途,並沒有因此而消滅。投稿與寫日記,是所有人走上文學寫作的最佳起步。
自發的日記寫作,可以鍛鍊文筆的功力,累積素材,宣洩情感、省察言行,培養恆心與毅力。它的最大特色是可長可短,篇幅、內容、形式都沒有限制,作為創作的初坯或草稿,極為恰當。
「怒」一文(請參閱本部落格《細說作文》45「洩憤」),原是我民國59年4月7日寫的日記,宣洩嘔心瀝血的工藝作品,遭受老師無情低評的憤怒;60年1月原文抄出投稿刊在「木瓜園」第8期校刊;76年8月25日再度引用,刊在「青年日報」國中學生版。可為一例。
在學生時期,投稿校刊當然是首選;校外的報刊雜誌也都可以試試,投稿之前,要多看你所要投稿對象的文章,選擇你有興趣、有能力、有心得的欄目下手,不要貪多,先從短文開始,不要怕失敗,但要從中求取經驗;先求有,再求好,慢慢的走上屬於你的、文學的人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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