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5分析事理的論說文

每一件事情都有它為什麼應該做,為什麼不應該做;為什麼可以這樣做,為什麼不可以那樣做;為什麼要現在做,為什麼不能以後再做;為什麼准許他做;為什麼不准許我做;為什麼在那兒做行了,為什麼在這兒做不行;為什麼做得戚功了,又為什麼做失敗了——這是「事理」。把這些「為什麼」解釋清楚的文章,便是「分析事理的論說文」。
分析事理的論說文,不同於以事為主的紀敘文:後者的重點在於記錄事情的經過,略述作者對這事情的感想;前者的重點卻在探討事情做得成功,或者做不成功的原因所在,目的在收集經驗,做為以後遇到同類事情時應對的參考。後者的目的,僅在傳達個人做事的經驗,附帶請人與他共享成功的喜悅,或者失敗的懊惱而已。
分析事理的論說文,也不同於因事生情的抒情文:後者的寫作目的在發抒情感,事情只是其媒介,因而它對事件的取捨,完全站在「能否獲得情感寄託」的角度上;與前者著眼在分析事情成敗得失上的觀點,完全不能相謀。
分析事理的論說文,倒跟評論人物的論說文,有一點點關聯。(「評論人物的論說文」見下篇)要評論人物,自然是從這個人物的「行事」為人上著手。行事的成敗,方法的得失,影響的大小,就是這個人物的評價;所以只要分析了事理,也就評論了人物。只不過是一個人物總是做許多事,我們不能光從一件事來作品評;同時有些事,也不光是一個人的傑作。因而這兩類的論說文,仍有它們不同的範疇和作用。
分析事理的論說文,討論的「事」有自己做的,也有別人做的。分析自已做的事叫「反省」;分析別人做的事叫「檢討」。分析的方法就是不斷的問「為什麼」,並且盡自己所能的給每個問題最好的解答,從問答之中獲得最終的答案,就是得出一個圓滿的結論。
一件事情由原因、經過、結果三部分組成;事理也分別隱藏在其中。事情做成功了,不但顯現在「結果」的部分,它同時也在原因和經過裡埋下了種子;原因或經過裡的一小步疏忽,就可能帶來完全失敗的後果、所以分析事理,必得從原因、經過到結果,層層探討、步步研究,才能確實得出事實的真相,獲悉致勝或落敗的關鍵。
有人說「往者已矣」,意思是說:過去的已經完了,不必再管它。這種態度有點頹廢,也有點不負責任,不如「來者可追」——還有以後的許多事物值得追求,補救——說得健康。古人說:「前事不忘,後事之師。」只要記得以前事情的教訓,便是做好以後事情的老師。寫作分析事理的論說文,正有著這些的好處呢。
細說作文之七十五,原刊「青年日報」國中學生版

by 甲多先生 @ 1988.05.12 臺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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