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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文和說話,同樣都是表情達意的工具。說話的時候需要停頓;作文也需要留給作者緩和情緒、讀者歇腳喘息的餘地。說話的時候直接以時間的短長,來表示停頓的久暫;作文的時候,無法用空格的多少(這樣勢必浪費不少篇幅)或文字的說明(這樣勢必浪費不少筆墨)來表示這種停頓,於是發明標點符號來應用。
現在我們都知道,並且習慣於使用這種標點符號了。作文時,遇到非常短暫的停頓時使用頓號(、),稍微長一點的休息用逗號(,)或分號(;),一個句子終了,就是已經表達了一個小的完整意思時,使用句號(。)。
讓語句停頓只是標點符號功用裡的一小部分。標點符號在作文裡的更大作用是:一、使文意明確;二、幫助語氣、神態的表達。
「下雨天,留客天,天留我不留!」是一個我們所熟知的,標點符號能改變文意的例子。我們可以因為標點符號的增、減和改變位置,使同樣字數的這句話,生出許多種不同的面貌。又如「路上行人等,不得在此小便!」的告示,只要中間的逗號往下移兩個字,便會成為「路上行人等不得,在此小便!」的與原意完全相反的句子了。可見標點符號確有使文意明確的作用。
標點符號還能幫助語氣和文辭神態的適切表達。試看下列三組「好」:一、「好。」二、「好!」三、「好?」如果不用標點符號,你一定分不出它們之間有什麼區別。原來第一個是普通的讚辭,化成口語,說話的語調是平和的。第二個是比較高級的讚辭,說話的時候除了有誇張的動作之外,語調也較為高亢。第三個是反對的疑辭,意思是「不見得好吧」,改用說話的表示時,除了顯現不相信的表情之外,語中還含有反問的意味。這三種不同的情態,在說話的時候,都可以輕易表達出來,並得到對方的瞭解;在作文時,如果沒有標點符號的幫忙,除非再加一番冗長無聊的文字說明,否則便不易為人所知了。
所以標點符號應該就是作文的一部分,在我們寫作的同時,就要一起「寫」上去,而不是事後再來「加」,說「加標點符號」,其實是一種錯誤。
目前我們所使用的標點符號,共有十四種,分為三類:第一類是「點」的符號,用來點斷文句,有頓號、逗號、分號、句號四種;第二類是「標」的符號,用來標明詞句的性質,有引號、破折號、夾註號、私名號、書名號、刪節號、音界號七種;第三類包括冒號、問號和驚歎號三種,兼有上述兩類的作用。(各種符號的寫法及用法,請參閱國中國文課本第一冊語文常識一)除此之外,坊間書報雜誌所用的雙問號、三驚歎號等符號,只是標新立異,並非我們作文時值得仿效的。
附帶說明:
一、各種標點符號除附在直行文字左側的私名號、書名號不佔格,破折號、夾註號、刪節號各佔兩格外,其餘的都要各佔一格。
二、兩岸交流後,大陸版圖書的書名號分為書名和篇名兩種,分別使用單曲(〈〉)和雙曲(《》)括號來表示,解決了部分印刷和排版的困難,已經為此間的許多文化界人士所接納,可能逐漸取代原有的曲線,值得注意。)
細說作文之二十八,原刊「青年日報」國中學生版

by 甲多先生 @ 1985.10.15 臺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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