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6說明物品的論說文


人有得失,事有成敗,物也有利弊。但得失、成敗、利弊並沒有絕對的標準,因而造就了廣闊的論說空間。
說明物品的論說文,就是要我們依據自己的標準,認定論述對象的利弊,以展示個人的見解,並進而影響他人的文章。
本來,單純的「說明物品」,應是「不摻雜自我的因素」在內的寫作。所以,如果介紹一幅畫,只要從整個先介紹畫的大小、作者,再把畫兒分成若干部分,像上方左角、簾子中央、紙右、簾的上端向右、枝上、廉下等(以朱自清「一張小小的橫幅」為例),順序說完,似乎便已完善,任誰看了,都能了解畫中所畫,說明的目的於焉達成;介紹中國的象棋,也只要說完了它共幾個子兒,分幾色,各色各子兒的稱呼為何,彼此關係怎樣,意思便算清楚。但是,作一篇「說明物品的論說文」,我們若是僅只「客觀」的介紹到此,我看不出它有何「意思」;也就是說:這樣的文章的「中心思想」在哪兒?我們寫作這篇文章的目的在哪兒?這樣的作文,跟我們經常在信箱裡發現的宣傳廣告,有什麼差別?
作文當然要跟這些隨看隨丟,甚或不值一顧的廣告傳單不一樣。作文是要表達思想、傳達感情、分享經驗的工具;每一種作文都應該具有它的作用,一方面替作者服務,一方面還要讓讀者受益。對讀者有益,作文才能吸引讀者閱讀,達到作者宣揚文旨的目的。作者有賴於作文的是,透過作文的材料,寓涵自己的情感思想,傳導散布,擴大影響。
所以,說明物品的論說文,「說明物品」的本身不是目的,它只是為達目的的「手段」而已。像前文介紹畫,把畫說完了,意思應該還沒完,因為作者的主要意思是在「畫」以外的,還得借助最後一段的綜合感想來說明:「這張畫,佈局那樣經濟,色彩那樣柔和,故其精采足以動人。我看了這畫,留戀之懷,不能自己。故將所感受的印象細細寫出,以誌這段因緣。」這一部分的分量雖少,卻是本文畫龍點「睛」之處,使得全文因而生機乍現,脫壁而飛。這就關係到了此物的利弊之辨了,是透過作者「主觀」的思考,所獲得的見解,是在本文寫作之前,便已立定的主張。介紹中國象棋,自然也不能以前述為已足,更應將自己的利弊之見,補進後文以表現個人對該物的態度。
相同的物品,因不同時地、不同身分職位、不同智慧程度,甚至相同一個人的不同年齡階段,都會有不同的價值評斷。只要我們能對自己的見解,持之以故、言之成理,在寫作說明物品的論說文時,倒不必受成說先見的左右,以免墮入「人云亦云」的境地。
細說作文之七十六,原刊「青年日報」國中學生版

by 甲多先生 @ 1988.05.25 臺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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