辯論的論說文簡稱辯論文,又稱駁論,是一種根據自己主張,就特定對象的特定意見,加以剖析、分辨、批判、舉證、反駁,使對方放棄自己的見解,從而信服你的看法的論說文。
這種論說文跟辯論一樣,必須充分而且靈活的運用各種基本的論說技巧,如:說明、討論、分析、綜合、評議、批判、演繹、歸納、申訴、舉例、設譬、駁難、反詰等,是一種「難度」比較高的寫作。它有兩個特點:
第一、它是針對固定的某人或某些人的某些意見發表異議,所以說話的對象一定。這跟我們平常作論說文,把所有閱讀的人都當作是說話的對象不同。
第二、辯論文的寫作內容大致有兩方面:其一是針對對方的論點提出質疑;其二則是答覆對方的質疑。第二方面的內容類似我們平常作論說文裡的「釋疑」。但「釋疑」是自問自答;問題不出自我思考的範疇,回答只是「套招」的形式,尚不大難。辯論文的質疑由別人提出問題,設想的角度廣,也許完全出乎你的意料之外也未可知。這是它之所以「難」的地方。
日常生活當中,聽到與我們意見相左,或所言有違公道時,我們大都要起而辯駁,或伸張正義,或宣揚自我的主張;寫作辯論文大抵也是為此。所以寫作這類論說文時,首先要認清辯論的本旨,就是:為什麼要辯?我的主張是什麼?對方的缺失在哪裡?用什麼方法比較出我的見解優於對方?這時侯要注意的是:我們辯論只求一個明確的公道是非;我們辯論的焦點在意見、在看法、在觀感,而不是因為對方是某人。所謂「吾愛吾師,吾更愛真理」。作辯論的論說文時,絕不考慮提意見者的身分和地位。
辯論文以駁倒他人論點,建立自己主張為目的,所以在寫作時,除了根據自己的主張,用理、用事、用證據,就對方的見解加以分析、議論並予駁斥之外,不宜旁生枝節;否則,一時為了誇耀自己見多識廣,在無關緊要的節目上大作文章,以致自顯破綻、露出馬尾,招來對手的反擊,敗在莫名其妙的地方,那才真是「冤哉枉也」。
辯論文是以對手的意見,作為我們發文的起點,主旨就在對手的背面,因而在運思及取材上占了相當的便宜:是一種磨鍊論說文寫作的極佳途徑。但「易寫而雜工」,既要「進而能攻,攻而能破;退而能守,守而能固」,就得多涵養功力才行。
此外,辯論的主要目的不在輸贏,而是讓兩者有充分溝通的機會。因為對方的見解,也許我們不曾想過;我們的觀點,對方也可能不曾有過。因而產生歧異。如果能透過這種理性的傳達,讓真理在祥和的氣氛裡「愈辯愈明」,那才是寫作辯論文的真正目的。
細說作文之七十八,原刊「青年日報」國中學生版
by 甲多先生 @ 1988. 06.22 臺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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