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上一期裏,我們曾經討論過單人稱的問題。單人稱是稱呼單獨一個人時,所使用的名稱。有時候就是名字,像「林義烈」;有時候卻是職業,像「老師」。不管用名字,或職業,這種名稱在作文裏,固然經常要用,卻不能重複的一直用。在作文裏,我們可以用另外一種詞,來代替人的名稱。這種詞,文法書裏叫做「人稱代名詞」。人稱代名詞也有代替多數人用的,和代替一個人用的兩種區別。代替一個人用的人稱代名詞,文法書上特稱為「單數人稱代名詞」,我們簡稱為「單數代稱」。
單數代名稱只有三個,就是:你、我、他。
以說話為例:正在說話的人,提到自己時稱「我」;稱聽他說話的人為「你」;說話裏,提到不是你、我的其他人,都叫做「他」。以說話的人做中心,「我」是由他算起的第一個人,所以叫做「第一單數代名稱」,簡稱「第一人稱」;「你」是僅次於「我」的第二個,所以叫做「第二單數代名稱」,簡稱「第二人稱」;「他」是第三個,所以叫做「第三單數代名稱」,簡稱「第三人稱」。
作文裏,我們就利用這三個代名稱,來代替我們已經提到過的單人稱。為了使代名稱,都能正確的替換它所代表的單人稱。你、我、他的用法,不能搞混。使用的應注意之點,約有下面四個:
第一、作文時,如果作者以主角的身分,直接向讀者說話,提到作者本人時,一律稱「我」;提到假設的讀者,若是指單獨的一個人時,都用「你」;提到其他的個別人,都叫「他」。
第二、如果以第三者的立場作文,提利主角個人時,一律稱r他」。例如國小國語課本第七冊第一課(下面再提到這一課時,簡稱「同課」),作者稱主角「孫叔敖」,都說「他」。
第三、作文的對話,說話的人自稱「我」,稱聽話的單獨一個人,叫「你」。如同課第六段:「他說:『我怕:……。』」及第七段:「媽媽拉著他的手,說:『孩子,你這樣……。』」中,兩組單引號裏的r他」,都是課文的作者,以第三者的立場,稱呼主角「孫叔敖」這個單人稱的第三單數代名稱。前一個雙引號裏的「我」,則是說話的「孫叔敖」,自稱的第一人稱;後一個雙引號裏的「你」,卻是孫叔敖的媽媽,稱呼正在聽他說話的「孫叔敖」的第二人稱。如果有一句話是這樣說:「媽媽說:『我……。』」那麼這個雙引號裏的「我」,就是指媽媽自己了。至於第七段中的「媽媽」,原是一個通稱;這裏專門用來指孫叔敖的媽媽,成為專稱。這個理由,在上一期文中已經談過,不再重複。
第四、使用代名稱時,除了第一人稱以外,都要把被代的「單人稱」,先說過一遍才行。例如同課第一段:「孫叔敖小時候……。」說過了「孫叔敖」這個單人稱以後,第二段才接著說:「有一天,他……。」用「他」代替「孫叔敖」。如果不這樣,一開始就用「他」,沒有寫出「他」的單人稱。這樣,我們將無法知道,所說的「他」是指誰,而看不懂這篇作文;作文的意義便全失去了。說到「你」也是一樣。
總之:代名稱的主要作用,在代替詞句太長的單人稱,節省文字,使文章簡潔。試把同課所有代替「孫叔敖」的他,都還原成「孫叔敖」,然後讀讀看。你將發現:左也是孫叔敖,右也是孫叔敖,一篇課文都被「孫叔敖」的字樣佔滿了。這樣一來,就是再好的文章,也要大打折扣呢。
此外,代名稱也有避免作文詞句呆板的作用。用一個單人稱以後,接著用幾個代名稱,再夾用一個單人稱,文章就會顯得生動、活潑、多變化和富有彈性。
刊「作文月刊」第28期21-23頁
by 甲多先生 @ 1979.03.01 臺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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