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晉獻」與「發焉」

壹、「晉獻」與「發焉」的出處
  「晉獻」是「晉獻文子成室」的句首;「發焉」是「晉大夫發焉」的句尾。這兩句話,出現在《禮記》卷四<檀弓>下篇裏的一則小故事,被《古文觀止》選在卷三第二十二篇,也被選在新版《高級中學國文》課本的第一冊第六課。原文是這樣的:

晉獻文子成室,晉大夫發焉。張老曰:「美哉輪焉,美哉奐焉。歌於斯,哭於斯,聚國族於斯。」文子曰:「武也得歌於斯,哭於斯,聚國族於斯,是全要領以從先大夫於九京也。」北面再拜稽首。君子謂之善頌善禱。

貳、相關的注釋與翻譯
  在這兩句話裏,課本共做了三個注釋:
  ()獻文子:姓趙,名武,獻、文皆為其諡號。晉國之卿。
  ()成室:指新居落成。
  ()發:指有人發起而共同備禮前往祝賀。  
  根據這樣的解釋,坊間參考書也都各自做了翻譯:
  ():晉國獻文子的新居落成,晉國的大夫都備了禮,前往祝賀。
  ():晉卿獻文子新居落成,晉大夫都去致送賀禮。
  ():晉獻文子新居落成,晉國大夫前往祝賀他。
  ():晉國獻文子的新居落成,晉大夫有人發起而共同備禮前往祝賀。
  ():晉趙武的新居落成,晉大夫有人發起共同備禮前往祝賀。
  就上列五家看,前句的翻譯非常類似,與課本的注釋大致相同;但是對後句的看法,卻有了明顯的分歧。除了四、五兩家,是就課本的注釋「原文照錄」之外,第一家認為:晉國大夫「全體」出席了趙武的新居落成典禮,不但「備禮」,而且「同時」、「親自」帶著禮物,前去「表示」賀意。第二家與第一家的意思相近:「致送賀禮」當然得「備禮」「同時」「親自」前去「表示」賀意,只是在「人到禮到」之餘,不曉得這些大夫,是不是全程參與了「慶祝大會」。第三家的解釋最特別:它把「發」字譯為「祝賀」,把「焉」字當作代名詞的「他」;既沒有提到備不備禮,也沒有說明祝賀的方式,更不管他們出席的情況。第五家雖然照錄了課本的注釋作為翻譯,可是它並未全然同意課本的注釋。它在注釋後的「按」語裏補充說:『發焉,發即「祝賀」之意。焉,代名詞,指獻文子。千萬不要把「發」當「發起」。』
參、「發焉」注釋的商榷
  以上各家對後句看法的歧異,源於課本注釋的「引申」。課本「發」字注釋裏的「發起」,使人不得不對它們之間的關係產生聯想;但是「發焉」的「發」字,絕對不能作為「發起」講。這也就是為什麼參考書的編者,要在他的「補充注釋」裏特別強調的原因。關於「發」字的解釋,課本的編審委員董金金裕教授,也曾在回答讀者提問時補充說:『晉大夫發焉之「發」,為「發禮往賀」、「致送賀禮」之意,但考慮如此解釋不夠詳明,故注釋以較淺白語句加以引申。』(見《國立編譯館通訊》八卷二期第52頁<交流道>)
  「發禮往賀」與「致送賀禮」,是不是足以「引申」出「有人發起」的意思,我們姑且不論;只從「共同備禮前往祝賀」這半句話來看,它本身的意涵就很值得商榷。到底這是表示所準備的禮物,是由大家「共同」集資購買;還是禮物各自準備,只是出發時「一起」;還是「同時」在場道賀;或者是以上三者兼具?
  可不可能共同備禮?拿我們今日的情況加以設想:昔日卿大夫的職位,至少與我們今日中央政府的五院院長,以及各部會首長相當(或許還要更高。因為昔日他們有領地;每一個卿大夫,在他們的領地裏的地位,也都是「一國之君」);假設有某位首長的新居落成了,各院和各部會首長,有否可能全部聯合起來,「共同」備一分禮送給他?
  又,可不可能一起出發,或同時在場道賀?再以前例設想:如果新居落成典禮,也跟畢業典禮、結婚典禮一般有儀式的進行,或許他們有可能同時在場;至於採取「集體行動」式的一起出發,無論是主觀意願(交情不一、親疏有別),或是客觀條件(路有遠近、位有高低),都是絕對不可能發生的(不幸的是,這樣的事情卻反常的發生了。這一部分與「晉獻」的意義有關,將留到底下說明)。光是由於「語意模糊」,可能導致「不合情理」的疑義這一點,我們就可以斷定:課本注釋裏的「引申」是有瑕疵的。
  那麼到底「發焉」的「發」字要作何解呢?前引董教授的補充:「發禮往賀」、「致送賀禮」,幾乎就是了。《禮記》鄭玄注:「發禮以往」;孔穎達疏:「發禮也」。這是他前項解釋「發禮往賀」的所本。《中文大辭典》【發】甲、注:「猶致也。」下引<檀弓>本文;《辭海》【發】【甲】注:「猶致也」,下引<檀弓>本文,加注:「此謂致賀也」。這是董教授後項解釋「致送賀禮」的由來。後項解釋偏在「贈送禮物」,略在「表達賀意」;與前項的人情禮數兼盡,顯然有別。但是正如同董教授所言,如此解釋不夠詳明,因此,我們便再針對「致賀」兩字繼續追查。以下是查訪所得:
  ()《中文大辭典》致賀:申賀。
  ()《辭海》缺「致賀」條。收「致」的單字解釋十二種,以「送詣」的解釋為最接近。《說文》段注:送詣者,送而必至其處也。
  ()《重編國語辭典》致賀:向人表示道賀之意,如謹此致賀。
  ()《國語日報辭典》致賀:向人道賀,表達賀意。
  綜合以上所述,我們大致可以理出一個頭緒:「晉大夫發焉」的「發」字,作「發禮」講。「發禮」是「致送禮物」的意思;由「致送禮物」的動作,又可以引申出「表達賀意」的義涵。這句話可以譯作:「晉國的大夫都致送了禮物,並且一起前往道賀」;這也就是鄭注:「發禮以往」的意思。前半的「致送禮物」,就是「發禮」,是字面所有的本義,在前往道賀之前便已完成,所以不可能「親自為之」;後半的「表達賀意」,就是「往」,是文意背後的引申,應該是一種「集體行為」,所以加上「一起」兩個字。 
  何以見得晉大夫的道賀,是「集體行為」呢?這就得從底下我們所要探討的「晉獻」兩個字的意思談起了。
肆、「晉獻」注釋的商榷
  「晉獻」的「晉」字,課本沒有加注,一般都因課本對下文的解釋,把它當作是「晉國」或「晉國的」;「獻」字,課本說它是諡號,因此,「獻文子」就成了一個人的稱呼。《教師手冊》裏的注釋有這樣的說明:『晉獻文子成室:鄭玄注:「文子,趙武也。晉君獻之,謂賀也。」據此,則晉指晉君,獻作動詞用,道賀之意。惟陳澔「禮記集說」云:「晉獻,舊說晉君獻之,謂賀也。然君有賜於臣,豈得言獻?疑獻、文二字,皆趙武諡,如貞惠文子之類。」又孫希旦「禮記集解」亦曰:「愚謂獻、文,蓋二諡也。」』這樣的說法,簡直是天大的誤會,不僅扭曲了原意,破壞了文學之美,也使得原本顯豁的篇旨,反而隱晦起來,並且產生了幾個難以解決的問題:
  第一、在短短一則由七十七個字組成的故事裏,對同一個人,同樣稱呼他的諡號,作者為什麼要用相異的兩種形式?  
  第二、如果獻、文兩字都是趙武的諡號,那麼除了本文之外,還有沒有在別的地方出現過?  
  第三、歷史上,尤其是與趙武同時期,還有沒有其他人,也同時擁有兩個諡號,並且也有被單稱其中一個諡號,或者單、並稱同時混用的先例?
  第四、如果獻、文兩字都是趙武的諡號,那麼為什麼比較早的唐朝孔穎達,和更早的漢朝鄭玄沒有覺察,而要由晚了許久的元朝陳澔,以及更晚的清朝孫希旦來「疑」呢?
  第五、教科書的編者,捨漢、唐觀點,而採元、清之說,在「考據學」上有什麼特別的的意義,或是特殊的考慮嗎?(據《中文大辭典》「禮記」條下說:「元陳澔撰禮記集說,明代列於學官,但其說甚陋。」)
  前引第五家參考書的編者,在翻譯第一句的時候,直接用趙武,而避開了獻、文是否皆為諡號的爭議,我猜想:他可能也已注意到課本與《教師手冊》中,注釋的不合理之處吧!
伍、回歸「鄭注」與「孔疏」
  因此,我以為「晉獻」二字,仍以鄭注的解釋為佳:晉,就是晉君,為晉國政府的代表;獻,謂進物於尊長,奉上,進的意思,引申為「賀」。孔穎達疏:「獻,謂慶賀也。」正是此意。晉卿趙武的新居落成,晉君迫於政治情勢,不得不以晉國政府代表的身分,前往祝賀。政府的最高首長,都「必須」前往祝賀,正好可以說明前述晉國「所有」的大夫,為什麼也必須採取「集體行動」式的一起出發,「同時」在場道賀,而且全程參與「慶祝大會」的理由。孔穎達疏:「文子宮室成,晉君往賀也。晉君既賀,則朝廷大夫並發禮同從君往賀之。」正是此意。
  「晉」既是表示君,「獻」又是表示賀,作者何以不直接用意義明確的「君賀」,卻要代以曲折隱微的「晉獻」?這問題要從頭講起來可就話長了。簡單的說,大約不外兩方面:
  其一、用「獻」不用「賀」,是作者生動描繪趙武心態的筆法。當時的趙武,名義上為人臣,實際上地位直逼國君。不用「賀」,是讓他顯示身為趙國權臣的威風與強勢,以滿足他爭強鬥勝、講究排場、愛好面子的虛榮心;用「獻」,是為歷史留下他「無禮於君」,至少是「為臣無狀」的證據。
  其二、用「晉」不用「君」,則是作者發揮他儒士溫柔敦厚、謹守禮法、屈予迴護的本色:為賢者諱,為長者諱,為尊者諱。有如孔子在《春秋》裏,把「晉文公召王於溫」這件事,寫成「天王狩于河陽」是一樣的。在修辭學上,這還是「以全體代替部分」的「借代格」。
  前引《教師手冊》注釋引元陳澔「禮記集說」云:「晉獻,舊說晉君獻之,謂賀也。然君有賜於臣,豈得言獻?」基本上這個觀點是不錯的。一個法治社會,在承平時期,政治安定,社會祥和,人民安居樂業,政治領袖去道賀國家重臣的新居落成,用「獻」字的確不妥;但是如果處在亂世,情況也許就有不同。
  陳澔先生大概還沒有注意到這個故事發生的時間:那是歷史上極端混亂的「春秋」時期。孟子形容那個時代的亂象是:「臣弒其君者有之,子弒其父者有之」(《孟子》<滕文公>下)。孔子的《春秋》一書所記載的「弒君」案件,就有三十六次之多;諸侯之間以強凌弱,以眾暴寡的事,無日無之。據《左傳》一書所述,連周朝王室被虐,也不算「新聞」,比較著名的,除上引的「天王狩于河陽」(僖公二十八年,周襄王二十年,西元前六三二年)之外,至少還有:鄭莊公射王中肩(桓公五年,周桓王十三年,西元前七○七年)、鄭文公執王使臣(僖公二十四年,周襄王十六年,西元前六三六年)、楚莊王觀兵問鼎(宣公三年,周定王元年,西元前六○六年)、晉平公爭周閻田(昭公九年,周景王十年,西元前五三五年)。諸侯既不尊重王室,大夫當然也不臣服諸侯。
  趙武營建宮室的時間,歷史上沒有明確的記載。但是據《史記》<趙世家>云:「(晉)平公十二年(也就是魯襄公二十七年,周靈王二十六年,西元前五四六年),而趙武為正卿。」應該就在這個時期,他有擴建宮室的必要;而當時他勢力如何呢?由《史記》<趙世家>說的:(晉平公)十三年,吳延陵季子使於晉,曰:「晉國之政,卒歸於趙武子、韓宣子、魏獻子之後矣。」可見一斑。在這種情況底下,趙武與晉侯之間的關係,不受春秋亂世的這股歪風影響也難。《史記》<晉世家>:「(晉哀公)十八年,哀公卒,子幽公柳立。幽公之時,晉畏,反朝韓趙魏之君。」這是周考王元年,西元前四四四年的事。以這一年作為晉、趙君臣關係的「冰點」,那麼趙武營建宮室的時間,應該是「履霜堅冰至」的「履霜」時期吧!
  君不君,臣不臣的年代,社會動盪,民生凋敝,在上位者只顧蒙上欺下,玩法弄權,拿黎庶百姓當芻狗,置人民死生於度外,以個人榮枯為至要:宮室非得最高,氣派非得最足,裝設非得最豪,耗費非得最奢,儀式非得最隆,排場非得最大,禮物非得最昂,頌詞非得最美。這樣,你還能不叫晉君親自去「獻」一下嗎?
  也有的人認為那個「獻」字,是個衍文(據東華版《古文觀止》本文注釋云:清王夫之認為是衍文),所以第一句首的「晉」字指晉國。因為第二句首的「晉」字,還是指晉國。這樣,連續的兩句話,都用一個意義相同的字,從辭章的角度看,是犯了重複拖沓的毛病。平常人都不肯這麼作,又怎麼可能出現在先秦大儒的作品當中?
陸、關於原文主旨的商榷
  即使不把「晉獻」與「發焉」的解釋,回歸到鄭注與孔疏,課本對本篇文旨的詮釋,仍屬疑雲重重。
    課本「題解」說,這則故事「記載張老在讚美趙武新居的高大華麗時,提醒趙武應該惜福,以免遭人嫉害。趙武聽了以後,不僅感激張老的善意規勸,更表示今後會謙抑謹慎,以答謝朋友的關懷。」其中的「善意」之說值得懷疑;「朋友」稱呼令人意外。
  單純的稱讚「美輪美奐」,的確是一句好話;但是緊接著說的那一句「哭於斯」,可就不怎麼「友善」了。讚美人家有一棟高大華麗的房子,可以用來祭祀什麼的,可能還不覺得怪異;但是劈頭說人家的新房子,合適用來治喪、哭泣,在人家正在辦喜事的當口,那不是大大的觸人霉頭嗎?以我們今日開放的程度,用在一般的老百姓身上,都不免要吃一頓排頭;何況是在那個古老的年代,對一個權位這麼高的正卿,豈不是跟自己的腦袋過不去?萬一翻起臉來,還稱什麼「朋友」?何況在他們之間,還存在著職位高低的問題呢?
  教師手冊又說:「大夫張老在看到了其居室的美輪美奐之餘,除表示讚賀之意以外,更暗喻諷勸獻文子能『歌於斯,哭於斯,聚國族於斯』。」前面說過,張老既非「善意」讚美,此處恐怕也無「誠心」祝賀之意;藉機「暗喻諷勸」到有幾分。鄭玄認為,「美輪美奐」句是「心譏其奢也」;而「歌於斯」三句,則是強調蓋了這個宮室之後,「於此足矣。言此者,欲防其後復為。」前句張老的表面讚美,做了實質譏諷的掩護;後三句鄭玄的解釋,一語道中張老的用心;有如當時的張老,一語道中趙武的心事一般。再配合前述「晉獻」與「發焉」的解釋,我們不難發現,張老其實是一個具有正義感的老臣。他一方面不忍國君受辱,一方面不讓趙武囂張,雖然迫於情勢,他不得不前往參加趙武的宮室落成典禮,但是他沒有平白受辱,反而趁機把趙武給狠狠的修理了一頓。
  所以,一開始,張老根本就不懷好意:先是「暗」罵;接著便不著痕跡的「破口大罵」起來,幾乎有「豁出」老命一條去的氣概。幸而到了後來,趙武的回應出奇的友善,也許是凜於自己悲慘的身世(趙武是趙盾的孫子,就是歷史上有名的「趙氏孤兒」),一方面對國君的屈尊枉駕,也自覺過意不去,因此一再的壓低自己的姿態,包括自稱「武」,重複張老「哭於斯」的教訓,慶幸自己「全要領」的罪而不死等,才使得一場可能是張老的大災難(因為他「鬧場」),終告喜劇收場,並且雙雙贏得了歷史上「善頌善禱」的聲譽。而所謂張「老」者,可能是一個年紀比較大,資歷比較深,或者可稱之為德高望重的「老臣」、「耆宿」、「長者」之類;課本注釋稱他「姓張,名老。晉國大夫。」我絕不相信有小孩一出生,就給他取一個「老」名的父母。
    本文主旨應是:藉張老善於諷頌,趙武善於自禱的故事,說明知福惜福者得享福的道理。
柒、結語
        如果沒有「晉獻」的時代與政治背景,如果沒有「發焉」的不平衡心態,就不會有張老這一番「寓諷於頌」的嘉言;又如果沒有趙武的虛心寬容,也就無從產生這一段「善頌善禱」的佳話,一直流傳至今。對於「晉獻」與「發焉」的解釋,鄙意以為:鄭注與孔疏較諸陳氏之「疑」、孫氏之「謂」高明。特此抒陳己意,謹就教於方家學者之前。
捌、參考文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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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國文天地」13612卷第442-48

by 甲多先生 @ 1996.09.01 臺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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