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小中高年級作文的擬題與概說(九)

陸•尾語
個人雖曾任教國小數載,並任國語日報寫作班教師十餘年,但離開國小教職已事隔多日,對國小課程自亦有漸去漸遠的疏離感。本文的寫作,未參閱教科書(含習作)以外的其他類似著作,僅憑個人對國語課程的粗淺涉獵、對作文教學的熱誠,以及個人不甚成熟的寫作教學經驗,故寫來自然疏漏百見,有待各位老師在參考運用時增刪補改,並在事後給我指教。
所幸作文教學,本來就是「各憑本事」的工作,容許每位老師有每位老師不同的施展身段;而且事實上,面對同樣的題目、材料、教學目標,同樣的老師在不同的時空,也可以有不同時空的指導方法,並沒有固定的軌跡可循或限制。建國中學的賴慶雄老師在提示我寫作本文的體例時,告以「自作主張」四個字;這四個字正是寫作以及作文教學的最佳通用法則。
但是在作文指導及習作時,「自作主張」仍應受到限制,否則將不免淪為「亂作主張」;與作文課的任令兒童「自由創作」,流於「自由亂作」無異。寫作時的「自作主張」應受題目及主旨的約束;作文教學的「自作主張」,則應以課程標準的規定為範圍。根據課本的教學內容,或配合其要旨來作作文擬題,只是接受課程標準規範的一種方式;課程標準裏還有其他不同的擬題方法,可以適時適地、因人因事來相與配合運用。因為這些配合的變動因素甚多,個人無法在本文裏盡行納入。
在作文教學的活動過程裏,提供學生一個適切的題目,是教師的主要職責之一;除了給予題目之外,在學生習作之前,教師還有另一項重要的任務,就是「教」,也有人稱之為「引導」。
臺北市內湖高中林清標老師在「談作文教學與作文指導方法」一文中,分析國中作文教學的困境有四,其中的第一項就是「國文科教師不知如何教作文」;這個困境同樣也出現在我們的國小作文教學裏。尤其我們國小教育同仁要負責的科目,不僅僅限於國語一科。國語不見得是我們在師院時的主修,作文教學更可能在我們的專長之外,我們的處境要比分科教學的國中國文老師更為困窘。此所以個人敢於不避粗疏,提出此「引導之引導」的緣故。
國小階段的作文教學,以協助擬定主旨、提供寫作材料為主。所以課程標準上特別提出「共作法和助作法並用」的指示。共作法就是在教師的提示、引導、規範之下,由師生共同激盪獲得材料;助作法則是教師幫助兒童獲取材料,並且協同其安排材料。因此,本文在擬題之下的「概說」,隱含有「出題背景」、「構思取材」和「章法布局」等三方面的內容,正是寫作之前「構思」的全部過程。也就是說,原本屬於學生「審題」的工作,我們利用「引導」的機會教給他們了――這正是「助作法」的真義;助作並不是幫學生作開頭、寫大綱的意思。
「出題背景」相當於審題時要探討的「為什麼要出這個題目」,直接告訴學生習寫這個題目的目的所在,以避免主旨模糊不明;「構思取材」相當於審題時要探討的「這個題目的意思是什麼、要寫的內容又是什麼」;「章法布局」相當於審題時要探討的「怎麼樣來安排這些材料」。所以,在作文教學過程對兒童的幫助,只是一種「建議性」的幫助,是一種拓展、開闊學生視野的工作,教師只是站在一個輔助的立場,最後的裁選權仍操在兒童手中。這好比陪著兒童登山,登山路途有多重選擇,預先告訴他每一條路的情況,由兒童自主決定選登的路徑;在攀爬的時候,若發生危險狀況,教師再適時施予援手一樣。絕不可教師一路拖著學生的手,強迫他們往自己選定的途徑――這種幫助說是幫助,毋寧說是傷害更加確當。因為在這種幫助之下訓練出來的學生,永遠也無法放手走自己的路呀。
本擬題及概說在體裁的安排方面,總計:記敘三十二,論說十八,抒情九,應用四。詳細區分:
()在記敘文方面:以事為主的記敘文十九篇,以人為主的四篇,遊記四篇,以物為主的三篇,寫景文兩篇。
 ()在論說文方面:說明性質及單項式的論說文占絕大多數,只有在六下出現一篇比較複雜的兩項題。
()在抒情文方面:因人生情的兩篇,因事生情的三篇,藉景生情的三篇,藉物抒情的一篇。
()在應用文方面:書信、日記各一篇;讀書心得報告兩篇,其中一篇課內、一篇課外。
一般說來,記敘文在中年級出現的多,計有二十二題,高年級只有十題;論說文正好相反,高年級安排十一次,中年級只有七次;抒情文分別安排在四下兩題、五下三題、六下四題,年年增加,俾適應兒童逐漸發展成熟的情感。這些安排都是遵照課程標準「作文取材應作全年性有系統的計畫」而來。
在題材方面,為了密切配合課本,因而也隨課本的教材有周期性的反覆。如三上、三下、五上、五下的第一單元,都是有關景物的描寫,在擬題時,也不可避免的在寫景的範圍內打轉,教師在指導時,宜著重題材由淺入深的要求,培養兒童能隨著年齡成長,面對同一題目(或範圍),有深化、廣化、強化的描寫能力;同時能由客觀的描述景物,進入主觀的藉物獨抒感受的「特殊化」寫作,逐漸形成作品的個人風格。
總之,作文教學是沒有規格可循的。教師――身為作文教學的策動及引導者――首先要確立「作文須要教」的觀念和態度,想教、肯教,終至於能教、善教,深信從指導作文之中,可以得到更多作文指導的要領。本文只是一塊「磚」;為敲開作文須要、應該指導心結之門的「敲門磚」,也是引出更多、更好的「作文指導方法」之玉的「拋磚」。敬請各位老師批評、指導!(完)
刊「中國語文月刊」38965卷第565-67

by 甲多先生 @ 1989.11.01 臺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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