談論「某一篇文章是屬於什麼體裁」,這個問題的本身並沒有什麼意義。原來文體的分類,只是為了便利研究和教學。事實上,一篇獨立而完整的文章,絕少有可能純粹的歸為某一種類;高明的作者,也絕不會在創作之初,即限定自己以某一種單純的寫法,而自縛手腳。
但是,國中國文課本第四冊的「語文常識」,分別介紹了各體文章的作法,其中對各種文體的「定義」,也有簡要的說明,把「文體」的教學,明白的列進教材當中。依照聯考出題「以課本為範圍,但不以課本為限」的命題原則,「文體不考」的保證,是沒有人敢提出來的。
今日,無可諱言的,即使在大多數的教育行政工作者的否認下,考試,「實際上」是導引教學的主要力量;這可以從不斷的在改進聯考命題的技巧、方式,以及研究將學校成績併入聯考成績的可行性等「動作」獲得證實。既然「考試領導教學」,既然「文體不能保證不考」,那麼「判定某一篇文章之屬於某一種體裁」,就某一方面而言,已不再是沒有意義的問題;甚至在「升學第一」、「分數至上」的推波助瀾之下,分辨文體的教學,早已成了範文教學的「重點」之一。為因應此種「情勢」,我們不得不認真的來談一談「文體的分類」了。
依據「國民中學國文課程標準」的規定,各學年教材(即課本)的文體均分:記敘文、論說文、抒情文、應用文四類;在「教材綱要」中,更進一步將各冊範文的各體文篇數列出,條列如下:
一、第一學年第一學期
(一)記敘文九篇:其中語體文六篇,分必讀五篇、選讀一篇;文言文三篇,分必讀兩篇、選讀一篇。
(二)論說文五篇:其中語體文三篇,都屬必讀;文言文兩篇,選讀、必讀各占一篇。
(三)抒情文四篇:其中語體文三篇,必讀兩篇、選讀一篇;文言文一篇,必讀。
(四)應用文兩篇:皆為必讀。
二、第一學年第二學期:分配與第一學期相同。
三、第二學年第一學期:
(一)記敘文八篇:其中語體文五篇,分必讀四篇、選讀一篇;文言文三篇,分必讀兩篇、選讀一篇。
(二)論說文五篇:其中語體文三篇,都是必讀;文言文兩篇,必讀、選讀各占一篇。
(三)抒情文三篇:其中語體文兩篇,必讀;文言文一篇,選讀。
(四)應用文兩篇:皆為必讀。
四、第二學年第二學期:分配與第一學期相同。
五、第三學年第一學期;
(一)記敘文四篇:語體、文言各二,都是必讀。
(二)論說文八篇:語體、文言各占半數,其中語體文為必讀;文言文則必讀、選讀各為兩篇。旁邊括號附註:「可選論語或孝經各一、二篇」。
(三)抒情文四篇:其中語體文兩篇,必讀;文言文兩篇,選讀、必讀各占一篇。
(四)應用文四篇:分配情形與(三)抒情文同。
六、第三學年第三學期;
(一)記敘文四篇:分配情形同第一學期。
(二)論說文七篇:除語體文較少一篇之外,其餘分配與第一學期同。
(三)抒情文三篇:其中語體文兩篇,必讀;文言文一篇,選讀。
(四)應用文四篇:分配情形與第一學期相同。
現行的國文課本,是不是完全依照這個「教材綱要」來編選範文;或者說:現行的國文教材範文,是不是完全與這個「教材綱要」的規定相符合――我們將在稍後再作討論。現在,我們先將這四種文體的「意義」,作一個概略的界定。
根據國文課本「記敘文的作法」,引「近代的語文專家」的意思,說:「記敘文分為兩種:一是記事文,一是敘事文。記事文是作者把人、事、物的狀態、性質和效用,根據他所看到的、聽到的或想到的,記敘下來,大致上是屬於靜態的空間的描述;而敘事文所記敘的,則是人、事、物的動作變化或事實推移的現象,是屬於動態的時間的描述。記和敘、動態和靜態混雜間出的情形,在記敘文中是不乏其例,比比皆是的。所以就記敘文來說,我們不必強分『動』、『靜』,區別『記』、『敘』,只要概括地說是『記述文』就可以了。」(第四冊「語文常識一」)。
根據國文課本「論說文的作法」,也引「近代的語文專家」的意思,將論說文分為兩種:一是「議論文」;一是「說明文」。所謂「議論文」是發揮自己的主張,批評別人的意思,以說服別人為目的的一類文章;而「說明文」則是解釋事物,說明意義,使人得到事理或物象的知識的一類文章。前者多主觀的判斷,後者多客觀的敘述。但是,「說明」離不開主觀、「議論」離不開客觀。所以「議論文」和「說明文」的區分,也不過是一個大概的說法,很難有明顯的界限,倒不如把它們看成一類,就稱為「論說文」。(第四冊「語文常識二」)
對於「抒情文」的解釋,在國文課本「抒情文的作法」一文裡是這樣說的:「凡是透過文辭,表現心靈上的感觸,顯著的如喜、怒、哀、樂、愛、惡、欲等情緒;微妙的如興奮、頹喪、憂鬱、寧靜以及種種難以形容的來去飄忽的心境,這種文辭便叫做『抒情文』。」(第四冊「語文常識三」)
應用文是一種特別的「格式」,除了「格式」裏的「特別用語」之外,它的文意也無非是記敘、論說、抒情三種性質。國文課本「應用文常識」中對它的解釋是:「應用文是人們日常生活中,為應對、應酬人和事所需的實用文字。」(第六冊「語文常識三」)應用文的種類很多,選入範文之中的就有:訓詞、演講詞、書信(文言文的稱「書」,語體文的稱「信」)、歌詞、日記、祈禱文、銘等類;「應用文常識」裡又介紹了:便條、名片、借據、領據與收據等類。基本上,這些「應用文」的「面貌」,都只是「形式而已;就文章論文章,也就是在「內容」上,它們仍然可以分別歸入記敘文、論說文或者抒情文。例如:吳均的「與朱元思書」(第五冊第八課)、鄭成功的「與荷蘭守將書」(第五冊第十九課)和林覺民的「與妻訣別書」(第六冊第十二課),在形式上都是屬於應用文中的書信類,但是在內容上,卻分別為記述文、論說文和抒情文。
像這種情形,在分辨文體的時候,我們究竟是要就「形式」上作歸類,還是要根據「內容」來作區別,或者是要兩者兼顧呢?
這顯然是一個見仁見知,言人人殊的問題。我們來看看課本的編輯小組是怎麼認定的。
以第一學年為例,教材綱要規定的應用文篇數,上下學期各為兩篇;但是第一冊的範文裡,就有第一課「國歌歌詞」、第二課「我們的校訓」、第七課「父親的信」和第十課「立志做大事」四篇應用文。其中第一課和第七課,是可以從題目或文章形式上,直接得知屬於應用文;另外兩課則必須參閱文後的「題解」才能判定。「我們的校訓」是先總統對奉化武嶺學校的演講辭;「立志做大事」是國父對廣州嶺南大學學生的演講詞(參看國文課本第一冊。兩課題解「演講詞」的「詞」字,詞、辭互見,鄙意以為應加以統一才好)。顯然編輯先生是以前二者歸入應用文,而將後二者割給論說文了;大概是「強勢形式」的關係吧!但又不全然。第二冊的範文選了第一課「國旗歌歌詞」、第二課「家書」、第十課「志摩日記」三篇應用文,從題目或文章形式上看,都是「強勢形式」,編輯先生卻將其中一篇割離;不是將第一課劃歸抒情體裁的文言文,就是把第十課配給記敘體裁的語體文。可見得他們也不是純粹的形式論者了。
既然連編選範文的先生們,在確認文體的態度上都不免游移;我們在教學時,自然也就難以歸從、莫衷一是了。課本「前言」中說:「每一冊範文必讀、選讀的篇數及文體的分配,完全依照課程標準的規定。」這一段話,我想可以刪去。因為事實上,「完全依照規定」的說法,至少在「文體」的辨認這一關,是通不過的:你編輯先生依照「形式」區分為「應用文」的,別人將之依照「內容」併入其他文類、你又能說他那點不對;坊間出版的參考書、大全科,甚至有什麼文體「兼」什麼文體的說法,把同一篇文章來個雌雄同體、牡牝不分。這樣的文體教學,就教育的效果而言,除了在生活上多製造一些「鄉愿」,在學習上給學生多製造一些答題的困擾之外,並沒有什麼實質的意義。
當然,「確認文體」是一件相當困難的工作,除了上述與應用文在「形式」上的糾葛之外,還有屬於文章內容本身的紛擾。開頭我就說過了:絕少有文章,能夠純粹的歸入某一種文體,因為作者不可能傻到以這種限制,來妨礙自己的寫作;國文課本「語文常識」解釋「記敘文」時也說:由於「記和敘、動態和靜態混雜間出的情形」很多,不能明白的畫分記事文和敘事文,所以就把二者合為一種「記敘文」看待了。「論說文」的情形跟「記敘文」類似,也是由「議論文」和「說明文」融合而成。同樣的情況:若是在記敘文裡攙有論說的成分,我們要稱它是「記敘文」還是「論說文」?在論說文裡夾雜抒情的文字,我們要稱它為「論說文」還是「抒情文」?
如果我們也採用坊間出版的參考書的方式,來一個「什麼文兼什麼文」的認定,或許可以暫時的免除一點爭執,卻難免給學生帶來長期的困擾,不知所從,這樣我們當老師的,又何能在學生面前大吹其「解惑」的法螺?因此,在國中國文的教學裡,若不談各該範文的體裁便罷,否則,模稜兩可式的答案不足為訓,「通通有獎」、「皆大歡喜」式的大送分數亦不足取;應該教給學生的是:正確判斷的能力,合理判斷的依據,並接受同一文章裡,可有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的寫作方式及內容的事實。如此,文體的教學才具意義:除了能獲得聯考時可能出題的「標準答案」之外,另有在培養思考、判斷和評鑑能力方面的收穫。
那麼,判定文體歸屬的合理依據在那兒呢?第一、因為純粹屬於某種體裁的文章甚少,而且我們寫作的時候,也多半只是以某種體裁為主,在可以利用其他寫法時,並未刻意加以迴避,所以單稱「某文是某體」,顯然已不甚合乎文章確當的「身分」,不是「正名」之道。因此在判定文體之前,首先我們得揚棄傳統分「記述文」、「論說文」和「抒情文」的說法,改以「記敘性質」、「論說性質」和「抒情性質」的稱呼。意思是:我們確定的只是該文體性的主要傾向,並不是要指出它絕對的範圍界限。
第二、實質的文體類別只有「記敘性質」、「論說性質」和「抒情性質」三種;「應用文」是純粹的「形式」上的名稱。凡是具有應用文形式的,包括出現在題目、文章本身以及文章的背景資料的,都歸入「形式上是應用文」的一類;該篇文章,另外再依照「內容」的趨向,分別歸入「內容是記敘性質」、「內容是論說性質」或「內容是抒情性質」的文體裡。例如「志摩日記」,光從題目的「日記」兩字,就足以判定它在「形式上是應用文」的資格;然後再看內容:本文是抒寫作者遊覽西湖的感受,應屬「抒情性質」無疑。再如:李石岑的「青年的三大修養」(第五冊第十八課),從題目上看不出應用文的影子,但是行文的語氣透露出演講的味道,又從文後的「題解」獲得證實,它便也算是在「形式上是應用文」了。又例如國父的「立志做大事」,從題目和文章的本身,都看不出是應用文,但是既然在「題解」中有「演講詞」的交代,把它列入「形式上是應用文」,也是確當的。
第三、解除了應用文在形式上的困擾以後,我們才可以分別來確定每一篇範文的體裁傾向,其原則有二:
(一)以作者的寫作目的作為判定的標準:寫作的目的,在將自己對人、事、物的狀態、性質、效用、動作變化或事實推移的現象,依據眼所見,耳所聞、鼻所嗅,味所覺、身所感或心裡所想到的,記敘下來與他人分享,這便是記敘性質的文體。寫作的目的,不是在較客觀的述說一些人、一些事、一些東西、一些地方、一點兒時間和粗淺的感想,而是較主觀透過簡單事情的交代,強烈的或含蓄的表露自我的感觸,這便是抒情性質的文體。寫作的目的,在客觀的解釋事物,說明意義,使人得到事理或物象的知識,或者主觀的認定自己的主張為確,批評別人的意見,企圖說服別人相信自己的文章,就是屬於論說性質的文體。所以,藍蔭鼎的「飲水思源」(第一冊第十九課),寫的雖然是一個「擣米的老人,不斷尋找供應自己生活所需的來源的故事」(見文後「題解」),但是作者寫本文的目的,顯然不是針對著這個老人而來,而是針對這件事所展現的意義:「告訴我們,做人做事應該常常懷著感恩的心,並且要把這種心發揚光大,來回報社會。」(見「題解」)這一層重要的用意,只有在文未兩段作「畫龍點睛」式的一「點」,卻同時把前面有關老人冗長而反覆的故事「點活」了。因此從寫作的目的論,本文應該算入「論說性質」的文體,不當是「記敘性質」的文體,同理,朱自清的「背影」(第二冊第八課)一文,寫作的目的在感念濃烈的父愛,並抒發對父親的思懷深情,文中的記敘,都是為這個目的而發,所以它是「抒情性質」的文體,而不是「記敘性質」的文體。
(二)以文章分量的多寡作為判定的標準:一篇文章可能同時容納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性質或內容,既已如上述的確定,那麼我們就可以拿各種性質,在該文的所占比率多寡,來作為判定文體歸屬的依據。比方:國父的「立志做大事」,第二段介紹了法國人柏斯多,因發現了微生物而享大名的事,可以說是「記敘性質」的;但是因為這一部分所占的分量不多,而且它的目的也只是為「什麼事叫做大事呢?」作例證,本身並不足以獨立成文,所以這一篇,仍然應該認定是「論說性質」的文章。又如:孟浩然的「過故人莊」詩(第二冊第五課「五言律詩選」(一) ),第一聯是敘事,第二聯是寫景,第三聯是又敘事又寫景,都屬「記敘性質」的寫法,只有第四聯抒發了對故人邀約小聚的滿意之情,屬「抒情性質」。前者占四分之三,後者僅占四分之一,本文當然該算入「記敘性質」的文體中。
根據以上的原則,國中國文六冊所有的課文,都可以獲得合理的歸屬。以「論說性質」的文體而言,計得四十九課,其中第一冊占八課,第二冊、第三冊都是六課,第四冊八課,第五冊十二課,第六冊九課,簡析如次(其形式為應用文者,在題目之上加「△」記號;若課文題目為形式題者,另附「參考題目」於下):
一、第一冊:
(一)第一課△「國歌歌詞」(革命建國的精神與理想):兩項式因果關係的論說文體。
(二)第二課△「我們的校訓」:單項式狹義(是什麼)類的論說文體。
(三)第七課△「父親的信」(談交友):單項式廣義(寬作)類軟性的論說文體。
(四)第十課△「立志做大事」:單項式狹義(為什麼)類的論說文體。
(五)第十三課「第一次真好」:單項式狹義(為什麼)類軟性的論說文體。
(六)第十四課「從今天起」:單項式狹義(是什麼)類的論說文體。
(七)第十七課「論語論學選」:
1.第一章(學與思):兩項式並立關係的論說文體。
2.第二章(溫故與知新):兩項式並立關係的論說文體。
3.第三章(學貴有恆說):單項式狹義(為什麼)類的論說文體。
4.第四章(為學之要務):單項式狹義(是什麼)類的論說文體。
(八)第十九課「飲水思源」:單項式廣義(寬作)類軟性的論說文體。
二、第二冊
(一)第六課「最苦與最樂」:兩項式對立關係的論說文體。
(二)第九課「大好春光」:單項式廣義(寬作)類軟性的論說文體。
(三)第十三課「愛蓮說」:單項式廣義(窄作――為什麼)類的論說文體。
(四)第十六課「路」:單項式廣義(寬作)類軟性的論說文體。
(五)第十七課「論語論孝選」:
1.第一章(孝的真義):單項式狹義(是什麼)類的論說文體。
2.第二章(怎樣孝順父母):單項式狹義(怎麼樣)類的論說文體。
3.第三章(怎麼實踐孝道):單項式狹義(怎麼樣)類的論說文體。
(六)第十九課「運動家的風度」:單項式廣義(寬作)類的論說文體。
三、第三冊
(一)第一課△「恢復中國固有道德」:單項式廣義(窄作――怎麼樣)類的論說文體。
(二)第四課「得理讓人」:單項式廣義(窄作――為什麼)類的論說文體。
(三)第十二課△「為學一首示子姪」(為學的道理):單項式狹義(是什麼)類的論說文體。
(四)第十四課「科學的頭腦」:單項式廣義(窄作――怎麼樣)類的論說文體。
(五)第十八課「論毅力」:單項式廣義(窄作――為什麼)類的論說文體。
(六)第二十課「成功」:單項式廣義(窄作――為什麼)類軟性的論說文體。
四、第四冊
(一)第一課「為學做人與復興民族」:多項式的論說文體。
(二)第二課△「陋室銘」(居陋室與修養品德):兩項式對立關係類軟性的論說文體。
(三)第七課「良馬對」:單項式狹義(是什麼)類的論說文體。
(四)第九課△「觸發」:單項式廣義(窄作――為什麼)類的論說文體。
(五)第十一課「問說」:單項式廣義(寬作)類的論說文體。
(六)第十課「生於憂患死於安樂」:兩項式對立關係的論說文體。
(七)第十九課△「書付尾箕兩兒」(居家做人的道理):單項式狹義(是什麼)類的論說文體。
(八)第二十課「美育與人生」:兩項式並立關係的論說文體。
五、第五冊
(一)第一課△「弘揚孔孟學說與復興中華文化」:兩項式因果關係的論說文體。
(二)第二課△「甲申日記二則」:
第一則(犯過):單項式廣義(窄作――是什麼)類的論說文體。
第二則(改過):單項式廣義(寬作)類的論說文體。
(三)第七課△「寄弟墨書」(敬重農夫):單項式廣義(寬作)類的論說文體。
(四)第九課「運動最補」:單項式狹義(為什麼)類軟性的論說文體。
(五)第十一課△「智慧的累積」:單項式狹義(怎麼樣)類軟性的論說文體。
(六)第十二課「幽夢影選」:
1.第一則(求知的態度):單項式狹義(是什麼)類的論說文體。
2.第二則(福的真義):單項式狹義(是什麼)類的論說文體。
3.第三則(善用閒暇):單項式狹義(怎麼樣)類的論說文體。
4.第四則(宜與不宜):兩項式並立關係的論說文體。
(七)第十三課「我心目中的世界」:單項式狹義(是什麼)類軟性的論說文體。
(八)第十四課「勤訓」:單項式廣義(窄作――為什麼)類的論說文體。
(九)第十七課「孝經選」:
1.「記孝行章」(行孝之道):單項式廣義(寬作)類的論說文體。
2.「廣要道章」(禮為孝之本):單項式狹義(為什麼)類的論說文體
(十)第十八課△「青年的三大修養」:多項式的論說文體。
(十一)第十九課△「與荷蘭守將書」(請獻城以和):單項式狹義(為什麼)類的論說文體。
(十二)第二十課「論自我實現」:單項式廣義(寬作)類的論說文體。
六、第六冊
(一)第一課「力行的要旨」:單項式狹義(是什麼)類的論說文體。
(二)第二課△「座右銘」(論自省):單項式廣義(窄作――怎麼樣)類的論說文體。
(三)第八課「索忍尼辛的讜論」:單項式狹義(是什麼)類的論說文體。
(四)第九謀「儉訓」:單項式廣義(窄作――是什麼)類的論說文體。
(五)第十課「報紙的言論」:單項式廣義(寬作)類的論說文體。
(六)第十一課「享福與吃苦」:兩項式因果關係的論說文體。
(七)第十三課「自由與放縱」:兩項式對立關係的論說文體。
(八)第十四課「結善緣」:單項式廣義(寬作)類軟性的論說文體。
(九)第十六課△「敬業與樂業」:兩項式並立關係的論說文體。
附:簡介論說性質文體的題式――
論說文體的題目形式,一般分單項式(又稱單軌式)、兩項式(又稱雙軌式)和多項式三大類。單項式的題目又分狹義題和廣義題兩類;兩項式的題目又分對立關係、並立關係和因果關係三類。
所謂「狹義題」,是指題目或題意明白的指出,文章的重點在「是什麼」、「為什麼」、「怎麼樣」中一項的題目。「是什麼」的題目,探討的是「意義」的問題,作法偏重在「解釋」。像:「幸福來源」(六十九年屏東)、「人生的光明面」(六十九年宜蘭)、「成長的代價」(七十年師專)。「為什麼」的題目,探討的是「原因」、「理由」或「重要性」的問題,作法偏重在「說明道理」。像:「男兒當自強」(六十九年南男)、「人間到處有溫情」(七十三年省職)、「幸福掌握在自己手中」(七十四年高雄)。「怎麼樣」的題目,探討的是「辦法」的問題,作法偏重在「做的程序」。像:「如何端正社會的風氣」(六十八年嘉義)、「怎樣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中國人」(六十八年南男)、「問心無愧」(七十二年東男)。
狹義類的題目,因為空間受限,說理比較難發揮,應該輔以例證。尤其「是什麼」題,題義如果三言兩語解說盡了,容易陷入「詞窮」的窘境,勉強找話說,又可能犯了重複嚕唆的毛病。這個時候,或用譬喻,或敘事例,或引嘉言,一方面開展題意,一方面充實篇幅,兩全其美。例如:國父的「立志做大事」第二段,在解釋「大事」的時候,就使用了大部分「事例」的篇幅。
「為什麼」題,可以從正面談好處,也可以從反面談壞處,作用是在證明非如此不可的「重要性」。在說理之後,再提出適當的佐證,事理更明。
「怎麼樣」題,要談「做的方法」。說「要做」,就不得不談一談做的必要性,所以得先交代「為什麼」;然後再說做的方法。做法有單一的,有多樣的。單一的就反覆從各個角度來探討其可行;多樣的就條列或散置在各段。最後再把照著做的「預期效果」開列出來。如果能附上「成功的事實」,效果更佳。
所謂「廣義題」,是題意或題目本身,沒有明白指出重點的偏向;也就是前述「狹義題」各類內容都包含在內。寫作的時候可以三樣全談,也可以只選擇一項或兩項來發揮。全談,或者談的不止一項的叫做「寬作」,適用於題目陌生、材料少,或者對題目各方面沒有特殊偏好時。只選擇其中一項來發揮的叫「窄作」,適用於題目熟悉、材料多,或對其中重點特別有把握時。「窄作」的方法,容易抓住中心,呈現特色,使人留下深刻的印象,是比較好的選擇。
兩項式的題目,通常呈「○與△」的形式。「○」和「△」分別代表兩件事、兩個人或兩種物,用「與」字連接,表示兩者必有關係:
第一、對立關係:兩者意義相反,彼此排斥,不能並取。如「民主與集權」(七十四年中專),必須駁斥集權的「非」,強調民主的「是」。
第二、並立關係:兩者的關係不相統屬,也不矛盾相斥,可以共存共榮。如「求知與力行」(七十一年南專)。並立關係的兩項題,不一定兩項的分量全然相似。有輕有重,反而容易測出作者審題的能力。像上題「力行」可以略重於「求知」。因為後者是手段,前者是目的。但如果缺少了手段,目的也就無法達成了,所以「求知」也不能擯棄。
第三、因果關係:兩者之中一個是因,一個是果,或者互為因果,彼此相因相生,相輔相成。如「耕耘與收穫」(國小第十二冊),耕耘是因、是本,收穫是果、是末。分得清本末先後,下筆就懂得輕重緩急了。
「多項式的題目」,指題目的人事物在三項以上。如「昨日,今日,明日」(七十年南專),「請,謝謝,對不起」(七十二年北職),「你我他」(六十九年北專)。看到這種題目,首先要從字義背面去尋找貫串各項的線索,然後據以發揮。「昨日,今日,明日」,要談的是時間,重點放在「今日」;「請,謝謝,對不起」,是個人最基本的禮貌;「你我他」是社會的縮影。後二題的重點在「促進社會的祥和」上頭。
從論說的「語氣」看,個人有「軟性論說文體」的發現,不但從文章裡可以感覺,光看題目也可查知其傾向。所謂「軟性」,係相應於「傳統的論說文體」而言。傳統的論說文,題目直截了當,題意斬釘截鐵,主張直接明確,申論激烈堅決,語氣強硬果斷,說服的方式是威逼勢劫,少有轉圜迂迴的餘地,給人的感覺是:直來直往,說一不二,在「威權主義」極端盛行的時代,它也極端風光。像「勤與儉」、「談革新」、「論毅力」,我稱之為「硬性」的論說文。「軟性」的論說文體,是個人自創的講法。它雖然仍以析理、辯證為主要目的,但是在行文的語氣上稍微舒緩,並且在態度上,捨執法、得理堅持的老路,改採動之以情、「得理讓人」(王鼎鈞先生語)、有哄有勸的「新招」,在瞭解和同情的氣氛中,讓讀者「兵不血刃」的降服。國中新課本的範文,收有多篇,依它的內容偏向可有:(一)重在析理,如「大好春光」;(二)重在抒評,如「結善緣」;(三)借事說理,如「飲水思源」。(北市南門國中巫穗雲老師,七十六年考季前接受「現代日報」訪問時,分析作文題目性質為三類:一是範圍式的;二是引導式的;三是意境型的。範圍式的相當於我說的「硬性」;引導式和意境型的相當於「軟性」。與鄙人的分法類同而小異,附此一併說明)歷年的此種考題如:「長懷感謝心」(七十三年北聯)、「讓內心充滿快樂,使社會洋溢溫情」(七十四年北聯)、「常帶微笑」(七十五年省聯)都是。它的特點是:(一)題目不帶強制性的字眼,文意很白;(二)開頭少用「破題法」;(三)內容多以分散但綿密的論點組織而成;(四)教訓意味很淡;(五)沒有「大塊」文章。(節自七十六年「國語伯報」拙著「聯考作文一百分」)。
刊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印行「國文教學研究專輯(三)」39-58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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