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十七年十月十五日,聯合報載:「立法委員魏佩蘭昨天質詢時,建議教育部,在颱風來臨時,國民中小學學生的安全應格外注意,教育主管當局應有統一授權的規定,幾級颱風時,國中小學生即可一律暫停上課,公告學生週知不必前往學校,以免遭到意外。」
「教育部長朱匯森答覆時表示,教育部早就授權省、市、縣政府,在天然災害如颱風、水災等情況發生時,可自行決定學校是否停課。如果學校或家長認為情況嚴重必須停課時,可自行停課。」
同欄還載有記者陳揚琳所撰、以「臨時停課‧緩不濟急,國小可考慮放颱風假」為題的「新聞剪影」;略謂:為維護國小學生的安全,教育學者們建議教育行政當局考慮放「颱風假」的可行性,解決目前臨時宣布停棵,緩不濟急的缺點。
「新聞剪影」說:「近兩年來,臺灣全省各地每遇颱風侵襲或大雨滂沱時,許多地方都會有很深的積水,如單靠教育當局臨時性的宣布停課,或作『模稜兩可』的決定,使學生們在不置可否的情況下,仍冒雨涉水到校後,才知道可以不必上課,再冒險折回。這種不顧及學生安全的作法,應考慮改進。」
「尤其是,這幾年來,教育部授權省、市、縣政府,在有天然災害可自行決定學校是否停課後,每遇這種情況,此項『授權』往往成為官場『推』卸職責的機會,使得學生及家長無所適從。」
「當然,教育部當初授權地方政府決定,是彈性的作法。主要由於颱風等天然災害的發生,不-定是全面性,沒有必要讓一些沒有災害地區的學校也停課。但這項授權也有缺點,地方首長常受氣象單位無法預測到準確的颱風動向,而舉棋不定。」
它又說:「學生及家長們也多在無法獲得教育當局的決定前,只好冒著風雨到學校去『看一看』是否上課。這是當初『授權』時所始料不及的『副作用』,而國小學生也要冒風雨到學校去實地瞭解情況,是很危險的作法。」
最後它說:「教育專家們認鳥,與其讓小學生拿生命安全去冒險,倒不如讓他們少上一天課,每逢颱風、大雨等天然災害待,各國民小學即自動停課-天;同時,家長們也可自行視實際情況來決定子弟應否上學。」
我們不知道這兩則消息有沒有引起別人的注意,也不曉得上述建議是不是受到了重視,更不清楚教育當局要不要考慮採行。不過,在風止雨息、事過境遷的現在,我猜想:至少在下個颱風還沒有要席捲而來的新聞發布以前,人們將會認為沒有再把它提出來煩惱自己的必要。這可以從過去層出不窮的「惡補」事件的解決獲得證明。颱風停不停課,只是造成部分學生和家長的不方便,頂多發生幾件不幸,給報紙添添花邊,沒有什麼了不起,算是-件「小事」。惡補則不然。它使所有的學生和家長感到困擾,直接的破壞師道尊嚴,戕害學生身心,增加家長負擔,公開的向教育政策挑戰,破壞考試的公平;間接的打擊政府威信,廢棄中華文化,削弱民族自信,減損國力,影響國運,害處很多,是不可等閒視之的「大事」,不能掉以輕心。可借,就如同「颱風停課」一樣,「惡補」也被人們用「將來兵擋,水來土掩」的方法處理了。
事實上,惡補在我們的教育歷史裏,已經可以用十年做單位來計算了;惡補的為害也是人人所耳熟能詳的。人們對惡補的詬病不是自今日始,不止一次的提出;政府也不止-次的「三令五申」禁止惡補,但是始終不但禁絕不了,而且「野火燒不盡,春風吹又生」,反而有越來越蔓延的趨勢。有人以為,惡補的產生,政府、老師、家長和學生都應該負一部分責任,尤其是老師和家長,實在是惡補的始作俑者。這個意見我們不同意。固然,家長為了孩子課業的順利,老師為了額外報酬的私利,很可能順理成章的促成了惡補。但是,老師和家長都是政府所頒訂的法令的執行者,如果不是在法令有意無意的允許,和「不置可否」的默認之下,誰也不願意冒違法的大不諱,偷偷的為惡補催生。家長是國家的公民,自然要遵守國家的法令。憲法明定:凡中華民國國民有受國民教育的權利和義務。所以家長把他們家中做為國民一分子的子弟,送到學校裏當學生,接受教育,享受權利和盡義務,一點都沒有錯。老師也是國家的公民,國家把這個教育的責任,派請老師來負擔,老師全力盡職,也沒有什麼不對。可是後來問題發生了,發生在政府的一個制度確定之後,由老師推波而家長助瀾的掀開了惡補轟轟烈烈的序幕。我們不能偏袒當時的家長和老師,說他們絕對沒有錯;但是即使算他們錯了,也只能怪家長不該望子成龍,老師不該求功心切而已。
原來小學六年之後,家長和學生自己都有了受教育是一件必要工作的認識,學生本身也對上學產生了濃厚的興趣。可是政府沒有這種準備,僧多粥少,升學成為擠窄門式的競爭,法令只好又規定:中等以上學校招收新生,所求超過所需時,得以考試之方法公平取之。機會本是人人均等,人人又都不願意放棄機會。要達到爭取入學機會的目的,老師、家父和學生只好結成聯合陣線:家長委屈,學生求全,老師則聲嘶力竭,共同為既定的目標一起奮門。惡補於是正式宣告誕生。這是升學考試制度下必然的結果,也是政府在制定政策時所始料不及的「副作用」。
不過,開始的時候,惡補還可以算是一件良心事業:老師盡量的奉獻所學,家長不時的鼓勵打氣,學生居中獲得一些升學的本錢,而僅僅喪失一點生活的自由為代價,彼此沒有約定的交換或事前的許諾,純粹是中國人老實的本性作風,道地樸實可愛。因此政府法令也未予嚴厲的干涉。不幸歐風東漸,工商功利勢力擾頭,影響所及,則世風日下,人心不古。漸漸的,一方面由於考試的擔子愈來愈重,惡補成為一件「常例」,惡補的內幕就顯然不能單純。家長送子女上學,學生之上有老師,老師之上有學校,學校之上有行政當局,當局之上還有主管。在這樣層層節制的關係之下,光憑著老師的一股衝動,和家長的無限熱誠,要求自己的每個學生和每個子女,都能順利的考取學校的意願,顯然已經不能得到客觀事實的允許,使得這一件原本是公開的兩廂情願的事,在政府缺乏明文規定的情形下,暗中的畸型發展起來。近些年來,由於所謂的補習班介入這件事內,使原本就不單純的情況,攪混得更為棘手與撲朔迷離,達到了全面氾濫和令人費解的地步。
九年國教實施以後,原本在國小肆虐的惡補消失,國小兒童暫時被解救脫離苦海。可是等到上了國中,他們仍然不免要受到全盤移轉到國中的惡補的摧殘。因為我們沒有國民高中,沒有國民大學,而上大學要考試,上高中一樣要考試,要考試就要惡補,惡補似乎是緊隨考試而來的陰魂-般,久久不散。更糟糕的是,在幾次惡補發生老師不公平對待學生的事件被揭開之後,教育當局發出最嚴厲的通告,決定不再把惡補視若無睹,而責成各級所屬嚴查報懲。這是一件上下交歡的德政,人人正在額手稱慶。不料,七月考季一到,家長學生又正視到考試的壓力依然存在,惡補乃是為升學不得不爾的舉措,紛紛要求老師照舊。老師們原本就是最上等的公民,法令既已不許,自然嚴詞拒絕。但是家長的熱心不減當年,猶有過之,日夜請求拜託老師。就在這樣彼此拉扯僵持不下之際,坊間的補習班,假借憲法賦予補習教育的權利,神不知鬼不覺的插上這一手。它們的來源既是如此正常,自無被法令杯葛之虞,因此漸坐漸大,儼然開府設籍的正式學堂一般。補習班的漫無整頓和大力開湧,是造成今日惡補氾濫的助力;尤其是它們企業式的經營和無所不用其極的拉客方式,已經嚴重得幾乎到達了釀成社會問題的邊緣。現在補習班是合法的,公開的招生。所招的學生又大半是學校的學生;補習班所宣耀的老師也是學校的老師。過去的惡補,學生還是學生,老師還是老師,只是老師在家長的授意下,要求學生超過政府法令所許可的學習而已。今天的惡補則不然。老師不是老師,是補習班請來販賣知識的機器;學生也不是學生,而是家長這個顧客的代表人。在顧客至上的商業信條之下,代表人豈能不高高在老師和補習班之上。於是一些為外人所不易得知的事情就發生了。這些我們不說,光說補習班的合法買賣。過去的惡補,家長致送束脩聊表敬意;老師收下,禮輕仁義重,乾在嘴裏,甜在心裏。現在家長的敬意不是對老師,卻是對補習班;不能聊表,卻要合乎標準。老師則一面接受補習班嚴格要求,一面在學生的X光眼鏡下醜態畢露。家長的血汗錢不斷被剝敲;老師應有的斯文掃地。他們簡直都成了惡補事業下的犧牲者,如何敢當得起罪魁禍首的毀譽?而補習班的成長與茁壯,也是法令的猶豫不決,與「模稜兩可」的默認之下所造出的既成事實。
六十七年暑假,臺北區公立高中聯招傳出驚人的洩題事件。調查結果,證實有補習班介在其中。這可以算是自有惡補以來所爆發出來,有關補習所造成不公平的最大一件公案了。案發之後,不僅是羣情譁然,兼且輿論鼎沸。臺北市長及臺北市教育局都不禁大為震怒,斷然採取措施,下令涉嫌的臺北市某補習班,立刻下牌關門;並且隨即展開全面清查,一時風聲鶴唳。僅半月之內,便連續下令轄下載十家未經立案的各型補習班,結束營業,獲得市民的喝釆讚揚。這也是歷年來整頓惡補聲中,有關當局所下的最大決心,和所做的最大手筆。
不過,三個月之後,一切平靜恢復。除了一次召集補習業者的座談,和簽訂一分自律公約之外,一切似乎都走上了正軌。強烈的社會指摘已經過去;教育命令的處分已經完畢:該離職的離職,該送法的送法,該關門的關門。但是惡補是否從此絕跡呢?沒有!避過-次驚險的鋒頭,它就像-隻已受過盤尼西林藥劑訓練的抗藥性細菌,正在以它的新生活姿態,繼續生長存在和蔓延,並且準備醞釀另-個更空前的惡補事件,正如同過去的任何-件一般。這種具有週期性發生的不絕如縷的惡補氾濫,若不是政令缺乏強硬的立場和持續的努力,只有老師和家長的促力是不足成氣候的。舉個例子來說:如果沒有憲法上「六歲至十二歲之學齡兒童,一律受基本教育」的規定,再加上如果沒有各級政府對這一個基本國策的密切配合和大力執行,光憑著家長和老師的熱心,我們的國民教育絕對沒有今日的成功。相同的。惡補的鼎盛,各級主管不願拉下臉來力予約束,實在就是最大的理由。這個情狀,使得僥倖投機的惡補從業分子,對有關當局產生了「黔之驢」的錯覺:
「黔無驢,有好事者,船載以入;至則無可用,放之山下。」
「虎見之,龐然大物也,以為神。蔽林間窺之,稍出近之,憖憖然莫相知。」
「他日,驢一鳴,虎大駭遠遁,以為且噬己也,甚恐!然往來視之,覺無異能者。益習其聲,又近出前後,終不敢搏。稍近益狎,蕩倚衝冒。驢不勝怒,蹄之。虎因喜曰:「技止此耳!」因跳踉大闞,斷其喉,盡其肉,乃去……」沒有明確的立法在先,又不肯下定決心斷然採取強硬、持久有效的措施於後,怎麼能夠不落下「技止此耳」的誤認,造成一次較甚一次的氾濫後果?
談到這裏,我們要特別聲明一下:我們不是對某人有情緒的不滿,也不是對任何單位有所責難;而只是站在一個守法的國民的立場,表示我們個人對不合理的某種現狀的探討,並且企圖尋求此不合理的「根」。我們相信:政府和大部分守法的國民,對惡補的反對是一致的,堅決禁絕的信念也是一致的。試想想:如果我們的國民教育,是被迫順著一條「上學、惡補、考試、升學、托福、放洋、獲得學位、滯留不歸、為人所用」的途徑,不斷的循環下去,如此,則不必十百年,我們不但在前線沒有可用的兵,在政府單位而且沒有可用的人,在國境之內甚至沒有組成的民,到時候,我們的前途命運豈不是十分悲哀?
本來,颱風停課和惡補根本是兩碼子事,拉扯不上關係。我們只是鑑於惡補的為害甚烈,較之颱風所帶給我們的有形損失尤大;而颱風剛剛過境,在人們心目中記憶猶新,且停課和惡補同屬教育行政主管的職責,是因以相提並論。主要用意在提醒當局,趁收攬有關颱風停課的建議之際,順便把多年來懸而未決的惡補問題,提出來重新檢討,詳細斟酌,勇敢的把惡補的爛攤子收拾下來,不但不諱疾忌醫,而且要謙虛的考慮接受善意的解決之道。惡補為病,雖然是年深月久的陳癆,但是我們以為,只要有決心、有毅力,則世上沒有解決不了的難題。筆者才疏學淺,不敢貿然提出改革方案,但是我們相信,散佈在國內外的我國碩學俊彥,屬於這方面的專家必定不乏其人,在「重賞之下,必有勇夫」的前提之下,理論和實際並美的整理診治高見,將不難在短期之內出世。
讓惡補從教育上銷聲匿跡,是學生一致的願望,也是教育主管責無旁貸的義務。我們不奢求圓滿的結果立刻實現;但是我們希望:至少確切的計劃和實際的行動,應該即時開始辦理。這樣的話,則萬千學子幸甚!國家幸甚!民族幸甚!老師和家長也幸甚!
刊 「輔苑」第18期72-75頁
by 甲多先生 @ 1978.12.01 臺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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